岭师基教院教务〔2016〕66号
各系(部、中心):
为了全面检查教学工作情况,严格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在第11—12周(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教师上、下课、停(调)课、补课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上、下班、工作情况。
2、教学过程: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情况。重点检查教学日历执行情况,课堂教学方法与效果,作业批改、评讲情况。
3、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指导教师准备实验(备课及有关实验条件的准备)情况,指导实验和批改实验报告情况。重点检查实验教学计划执行和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4、学风状况: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情况,上课听讲情况及完成作业、晚自习情况。重点检查上课迟到、早退、缺席情况。
5、实践教学:技能训练及其指导,见习、实习情况。
6、教学档案:按照《湛师基础教育学院教学档案三级管理条例(试行)》各系(部、中心)进行自查。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院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掌握课堂教学、实验(实践)及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情况。
2、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对教学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期中教学检查表(教师用)》。
3、各教学单位领导要带头深入课堂听课,并组织同行教师相互听课,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填写《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评议表》。
4、教务科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会同教学单位协商解决问题。
5、各系(部、中心)对本学年以来的教学档案进行自查,教务科将进行适当抽查。
三、检查总结
各教学单位应参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重点总结目前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总结要有数据、有材料,意见要具体。
四、其他事项
1、幼专有学生的4个系需单独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等相关资料,在幼专有课程的其他开课单位需在本单位的报告中体现幼专内容。
2、《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期中教学检查表(教师用)》《课堂教学听课评议表》见附件,附件分为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用表和bat365在线平台用表,请按需取用。
3、请于第12周11月25日前将报告书报送教务科,并发送电子版到教务科邮箱:jiaowu110@126.com。
附件:
1、
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用表.rar
2、
bat365在线平台用表.rar
教务科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