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基教院教务〔2016〕72号
各教学系:
2016级专科转专业工作于本学期末进行,审批程序将严格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本年级多数专业是按文理分科招生(英语教育和非师范专业除外),故转专业只能文科转文科,理科转理科,原则上不能文、理通转;体育、艺术类专业一般不能转其他专业;转专业不能跨校区。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在第15周内到所在系领取转专业审批表(附件二),填写后交回所在系审查。各系于第16周星期三(12月21日)前将审批表统一送教务科审批。现将2016级各班可接纳转专业学生数以及考试科目汇总表(附件一)发到你们,请向学生公布。转专业考试安排在第17周星期四或星期五下午进行。各系转专业考试题于第16周星期三(12月21日)前送教务科。
教务科
2016年12月9日
附件一:2016级专科各专业各班拟接纳转专业学生计划表.docx
附件二: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