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 生产等社会民生科技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 进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支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现组织开 展2022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zj) 自行申报,经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须为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三)申报单位须具备实施申报项目的基础和能力,对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提供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承诺函(见附件2)等材料。
(四)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生成合同书,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
(五) 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 题的,不得申报;本次新申请项目和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共不得 超过3项。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超过1年,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 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4.市直单位申报项目未经本单位推荐的,县(市、区)单位申报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的,不予受理申报。
5.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新增经费要求不低于0.5万元。
综上,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 通过资格审查。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须在管理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 (见附件1)。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 理。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在管理平台对申报项目审核、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 (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
(三)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打印胶装一式1份、签字盖章齐全,包括申报书、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项目申报承诺函及系统上传的其他材料。其中县(市、区)单位的申报项目,由辖区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市直单位的申报项目, 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报送。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承诺函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17:00;
(二)申报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3日17:00;
(三)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 17:00。
以上材料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系统提交材料前,需提前准备好项目申报承诺函、可行性报告、2022年科技查新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收入支出表(前三项申报人自行准备,后三项科研处提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3610680;电子邮箱:keyanbgs@163.com。
附件1-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说明.docx
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函.doc
附件3-科技查新报告指南(仅供参考).docx
科研处
2022年6月9日